[AI书房] 第7章 联邦制度与地方自治
马来西亚:掌控马六甲海峡者掌控世界
第二部分 马来西亚的政治体制
第7章 联邦制度与地方自治
金京镇
13个州与3个联邦直辖区的构成
马来西亚是由13个州和3个联邦直辖区组成的联邦制国家。13个州包括马来半岛的11个州(柔佛、吉打、吉兰丹、马六甲、森美兰、彭亨、槟城、霹雳、玻璃市、雪兰莪、登嘉楼)以及婆罗洲岛的2个州(沙巴、砂拉越)。3个联邦直辖区分别是首都吉隆坡、行政首都布城,以及纳闽岛。
马来半岛的11个州情况如下。
柔佛(Johor)位于马来半岛最南端,与新加坡隔海相望。这里曾是柔佛苏丹国的中心,如今已发展成为制造业和贸易的重镇,在经济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吉打(Kedah)地处马来半岛西北部,与泰国接壤。吉打是马来西亚历史最悠久的苏丹国之一,以稻米生产闻名,同时也因旅游胜地兰卡威岛而广为人知。
吉兰丹(Kelantan)位于马来西亚东北部,与泰国交界。这里伊斯兰文化氛围浓厚,传统手工艺和蜡染产业颇为发达。
马六甲(Melaka)位于马来西亚西南部,15世纪时曾是马来苏丹国的首都。这座城市先后经历了葡萄牙、荷兰和英国的殖民统治,留下了丰富多元的文化印记,已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。
森美兰(Negeri Sembilan)位于马来西亚中南部,深受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米南加保文化的影响,至今仍保留着以母系为中心的社会传统,是一个相当独特的州。
彭亨(Pahang)位于马来半岛东海岸,是面积最大的一个州。历史上以锡矿业闻名,如今则以热带雨林和生态旅游景点著称。
槟城(Penang)由西北部的岛屿和部分内陆地区组成。英国殖民时期这里曾是繁忙的贸易港口,乔治市作为历史名城至今保留着鲜明的多元文化特色。
霹雳(Perak)位于马来半岛西北海岸,曾因锡矿而繁荣一时。如今这里拥有丰富的历史遗迹和自然旅游资源。
玻璃市(Perlis)是马来西亚面积最小的州,位于半岛西北端,与泰国毗邻。这里以宁静的农村环境著称,农业是主要产业。
雪兰莪(Selangor)是马来西亚经济和工业的核心地带,环绕着吉隆坡。这里人口最多,城市化程度也最高。
登嘉楼(Terengganu)位于马来西亚东海岸,拥有众多优美的海滩和岛屿,旅游业十分发达,伊斯兰文化和石油产业是其两大标志。
婆罗洲岛上的东马来西亚地区有沙巴和砂拉越两个州,它们拥有独特的历史和文化,地位十分重要。
沙巴(Sabah)位于婆罗洲岛东北部,有「风下之地(Land below the wind)」的别称。沙巴历史上受到文莱苏丹国和菲律宾苏禄苏丹国的影响,19世纪末起由英属北婆罗洲公司管辖,1963年加入马来西亚联邦。时至今日,菲律宾仍对沙巴部分地区主张主权,外交争议持续存在。沙巴拥有东南亚最高峰京那巴鲁山(Mount Kinabalu),茂密的热带雨林和丰富的生态资源举世闻名。卡达山杜顺族、巴瑶族、姆律族等众多原住民族群在此聚居,文化面貌极为多彩。
砂拉越(Sarawak)位于婆罗洲岛西北部,是马来西亚面积最大的州,素有「犀鸟之乡(Land of Hornbills)」的美誉。19世纪中叶,英国人詹姆斯·布鲁克(James Brooke)从文莱苏丹国手中接过统治权,建立了延续约一百年的「布鲁克王朝(Brooke Dynasty,白人拉惹)」。此后砂拉越成为英国直辖殖民地,1963年加入马来西亚联邦。砂拉越拥有世界上最古老的热带雨林之一、拉让江(Rajang River)和姆鲁国家公园庞大的洞穴系统等多样的自然景观。伊班族、比达友族、马兰诺族、乌鲁族等众多原住民族群在这里共同生活,使砂拉越成为马来西亚民族构成最复杂的州。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和传统信仰并存,独特的长屋建筑和丰富的民俗文化也为人称道。
每个州独有的历史、文化和地理特征交织在一起,构成了马来西亚丰富多彩的国家认同。沙巴和砂拉越正是这种多元文化特质的缩影,在联邦中具有格外重要的地位。
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限划分
马来西亚宪法对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权限作出了明确划分,这是马来西亚联邦制运行的基石。联邦政府负责国防、外交、国内安全、民事及刑事法律、教育、卫生、劳工等领域;州政府则掌管土地、农业、林业、地方政府、伊斯兰法律与习俗等事务。
联邦政府承担国家安全和外交职责,直接管理国防政策和军队运作。比如马来西亚武装部队(MAF)的编制和运营归联邦政府管辖,海外维和部队派遣、国防预算编列等重大决策也由中央政府作出。外交政策同样属于联邦政府的职权范围,包括建立国际外交关系、任命大使、签署国际条约等。马来西亚与新加坡之间发生海洋边界争端时,解决进程就是由联邦政府外交部主导推进的。
国内安全与执法也是联邦政府的核心权限之一。马来西亚皇家警察(Polis Diraja Malaysia, PDRM)和国家安全政策由联邦层面统一管控。遭遇恐怖威胁时,联邦政府有权启动《国家安全法》(National Security Act)。刑事法和民事法由联邦层面制定,在全国统一适用。例如联邦政府实施的《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》(Malaysian Anti-Corruption Commission Act)在各州同等执行,统一协调全国范围内的反腐行动。
教育和卫生同样归联邦政府管辖。马来西亚的公共教育体系由教育部(Ministry of Education)管理,公立学校和国立大学的运营也由联邦政府主导。马来亚大学(University of Malaya)等主要国立大学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运行。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政策也是联邦政府的职责。COVID-19大流行期间,联邦卫生部(Ministry of Health)在全国推行疫苗接种计划,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。
州政府对土地和地方开发拥有独立权限,可以决定房地产开发及土地用途变更,也可以推动将某些区域划定为经济特区的政策。槟城(Penang)州政府可以自行制定将特定区域开发为经济特区的方案,沙巴(Sabah)和砂拉越(Sarawak)州政府也自主运营各自的土地政策。
农业和林业管理也是州政府的职责范围。彭亨(Pahang)州政府有权决定开辟棕榈油种植园的政策,砂拉越(Sarawak)州政府则可以发放伐木许可证。这些权限根据各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经济需求灵活运用,州政府可以独立推进本地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政策。
伊斯兰法律和宗教习俗也属于州政府的管辖范围。马来西亚虽以伊斯兰教为国教,但伊斯兰教法(Sharia)的具体适用由各州政府自行决定,伊斯兰法院(Syariah Court)的运营也由州政府负责。比如雪兰莪(Selangor)州政府可以调整伊斯兰教法的适用范围,宗教教育相关政策也在州政府层面作出决定。
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有时会产生摩擦。沙巴和砂拉越在1963年加入马来西亚联邦时曾获得特别自治权的保障,但随着时间推移,联邦政府不断将更多权力集中到中央,两州因此持续要求扩大自治权。砂拉越州政府希望自主掌控石油和天然气收入,并就此与联邦政府展开谈判。
伊斯兰法的适用范围也是争议焦点之一。吉兰丹(Kelantan)州政府曾试图推行更为严格的伊斯兰刑法(Hudud Law),但联邦政府以违反宪法为由拒绝批准。在马来西亚这样一个多民族、多宗教并存的社会里,这类问题始终是敏感议题。
地方议会的角色与职能
各州拥有自己的宪法、州议会以及苏丹或州长。州议会是州一级的立法机构,负责就州内事务制定法律,但其权限仅限于宪法所规定的领域。城市和地方的行政事务由地方议会(Municipal Council)承担,它们负责管理城市规划、公共卫生和地方基础设施等事务,成员大多由州政府任命。马来西亚的联邦体制总体上偏向中央集权,但近年来要求地方分权和加强自治的呼声日益高涨。










